各学院(部):
依据我校下发的《关于启动2016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盘锦校区结题验收工作具体排如下:
一、验收形式
1.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
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由教学事务部成立专家组进行验收,项目成员须全部参加答辩,无故缺席的,项目按不通过记。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0。
2.省级、校级及校区级创新训练项目
省级、校级及校区级创新训练项目由各学院(部)成立专家组进行验收,实行公开答辩,每个项目至少一人参加答辩,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二、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1.项目汇编:各项目撰写项目汇编(详见附件1),完成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电子版的上传。
2.结题报告:各项目撰写结题报告(详见附件2),提交纸质版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上的电子版上传。
3.结题验收表:各项目填写过程记录册中的《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详见附件3),提交电子版结题验收表、过程记录册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结题验收表的填写。
4.相关成果:结题验收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须提供佐证材料,如实物(电子版图片)、软件(电子版图片)、正式发表的论文(电子版)、专利(电子版图片)、竞赛获奖证书(电子版图片)等。
5.各级项目的上述材料均提交到项目所属学院(部)相关负责人处(详见附件4),截止时间为4月10日,电子版材料请以项目编号命名(例201610141001结题验收表、201610141001结题报告等)。国家级创新项目、所有级别创业项目材料由学院(部)相关负责人收齐后统一提交到教学事务部(G01-S207)。
6.各学院(部)做好验收答辩组织工作,填写结题验收安排(详见附件5),提交电子版,截止时间为4月11日。
7.获得证书学生名单:项目通过验收,学生可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证书,获得证书学生名单(详见附件6)须与结题验收表中由指导老师签字确认的名单一致,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8.学分认定表:项目通过验收,学生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作为个性发展课程学分,学分认定表(详见附件7)须有学生签字确认方可获得相应学分,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上的学分申请。
9.2016年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的所有项目均须按时参加验收,如有特殊情况须填写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8)申请延期,逾期不再单独组织验收。
10.各学院(部)4月17日前完成验收工作,提交以上所有材料及结题验收结果(附件9)并形成书面总结。
三、其他
1.参加验收的项目材料须提交齐全,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项目不得参加答辩。
2.教学事务部网站上将公布所有项目的验收安排,欢迎全校区师生参与交流。
3.验收合格的项目,将颁发证书。
4.2016年各项目经费报销截止日期为5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5.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做好验收工作。
6.联系人:林勐;
联系电话:0427-2631952; E-mail:meng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