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书记:
根据学院党总支工作安排,现将1、2月份的学习、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自主学习。组织本支部党员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书目,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二〇二一年新年贺词等,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指示及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寻找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答案。
二、主题党日。各支部要认真落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的要求。党日内容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非党员教师也要参加集中学习);学习研读“四史”,结合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感悟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增强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组织生活(第一阶段)
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提醒一下:支委会每月都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
2、党员认真检视问题。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 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解决自身问题。
3、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等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
四、组织生活(第二阶段)
严格遵循“团结 批评 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3月初进行,具体内容后续通知)。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总支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