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七个宪法日。为进一步增强学院同学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知识产权学院于12月4日下午14:30在C06-210模拟法庭教室举办了“国家宪法日”活动,知产1901班全体同学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伊始,由主讲人袁锦宸同学讲授宪法相关知识,内容包括我国宪法的地位、发展过程、内容以及法律效力。讲授完毕后,袁锦宸同学随机提问几名同学分享学习感受。同学们普遍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作为新时代青年,特别是作为知识产权专业的我们要认真学习并了解掌握宪法基本知识。活动最后,主讲人袁锦宸同学带领全体同学进行宪法宣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