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各位同学:
经过班级同学民主互评和专业班主任、思政班主任、辅导员老师打分,现将《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团支部民主评议、教师评分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本公示截止至3月6日(下周一)中午12:00,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各自团总支辅导员老师。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上一条:关于确定王乙淇等16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公示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结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