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强化专业教师科研助手工作过程管理,现正式开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本科生科研助手工作中期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全体专业教师科创助手均须参加中期检查,由学院团委创新创业部负责组织评审,审核结果将计入2022-2023学年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
二、所有专业教师科研助手需要认真填写《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2-2023学年专业教师科研助手中期检查报告》(详见附件1),并于5月5日中午12:00发送至学院团委创新创业部官方邮箱:2323942985@qq.com。
三、中期检查结束后,所有专业教师科研助手应根据相关反馈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团委创新创业部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