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充分保障和促进学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落位,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拟从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中选聘15名短期科研助理。
一、岗位设置
科研项目聘用人员岗位15个,具体招聘信息见《附件1: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信息一览表》。
二、选聘条件
科研助理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科研任务或科研辅助工作要求。
三、聘用管理
根据科研项目研究需要聘用的短期科研助理,与学院签订《科研助理劳动服务协议》,按小时计算工作报酬,每天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一般累计不超过二十小时。学院负责考核记录,并每月按照实际工作时间通过学校财务系统发放劳务费。备注:按照《科研助理劳动服务协议》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学校给予20元/小时补贴。采取后补助形式,按照实际聘用时间核算后将补贴返给课题组,每名科研助理每人不超过2000元/年。
四、报名须知
请有意向报名的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同学于2023年5月15日上午11:00前到学院C03-104-2办公室签署《附件2:科研助理劳动服务协议》,并提前准备并携带个人纸质简历和成绩单各1份,用于项目负责人审核。因科研项目数量有限,先到先得。联系人:晁老师,联系电话:0427-2631268。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