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质量,增强学院各学生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学生干部换届提供重要依据,根据校区团工委工作安排,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干部工作考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团委、学生会、心协、职协、校友服务中心及各个班级正式聘任的学生干部,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学年。
二、考核负责人
1、各班班级干部由各年级辅导员及班主任负责组织考核;
2、学院团委、学生会、心协、职协、校友服务中心由相应指导教师负责组织考核。
三、考核时间
2023年5月22日-2023年6月4日
四、考核内容
考核应包含但不限以下内容: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岗位职责履行、工作完成数量、质量及工作创新等。
五、考核办法及评级要求
1、考核由指导老师根据各学生组织特点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可以采用学生干部互相考核、上级对下级考核、指导老师考核各占一定比例等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可参考附件一、附件二;
2、兼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需进行所有职务的考核;
3、工作时间少于半学年的学生干部不予考核,工作时间多于半学年但不满一学年的按半学年算,并且在考核汇总表中工作周期栏填写“半学年”;
4、考核成绩分为四档:A档(0-20%),B档(0-60%),C档(0-20%),D档(0-10%),括号内为该档评选的人数比例,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超过每档的最高比例。如无表现极差、工作极不负责的学生干部,可以只评A、B、C档,不评D档。
六、注意事项
1、各学生组织、各班级开展工作考核必须严格遵照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考核结果请各负责教师填写《2022-2023学年学生干部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三),以学生组织或团总支为单位上交材料,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pjsztxzzb@163.com;
3、咨询电话:0427-2631268。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团委组织部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