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主评议流程
(一)评议对象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级、2021级、2022级全体在籍本科生。
(二)评议时间
6月5日-6月11日
(三)评议办法及相关要求
1.团支部民主评议以各个班级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所有符合条件的评议对象均需参加评议,团支部内所有可参评对象总和作为基数。
2.各个班级团支部必须召开会议,务必通知所有支部成员出席,支部成员根据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的综合表现对所有成员进行互评排序,评议环节应公开透明无异议,班长负责检查会议出席人数,团支书需要在评议开始前向支部成员说明评议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项,并委托专人负责计票并统计结果,辅导员老师需要全程指导监督,班级所有同学完成排序后进行公开唱票及公示。
3.具体流程如下:
(1)每名同学准备一分钟左右发言(可放弃),各个班级自行规定发言顺序。
(2)每名同学需要对班级所有同学进行排序投票,建议使用问卷星排序功能。(例:班级有30名同学,每人从1-30进行排序,序号不可重复、不可漏填)。
(3)现场公示排序结果。
4.在2022-2023学年“精神文明奖学金”评审中严格遵照执行《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相关规定,详细算法见《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2-2023学年全员民主评议算法(暂行)》(附件1)。考察学年班级全员民主评议排名后40%的学生无资格申报2022-2023学年精神文明奖学金。
5.各个班级团支部评议结束后,需要向辅导员老师上交纸质版《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XX团支部民主评议排序表(学生)》(附件2),纸质版须由团支部所有同学本人签字(不可代签)、辅导员本人签名确认,作为奖学金评审工作备案。
6.各个班级团支部评议结束后,请各位辅导员老师于6月12日中午12:00前提交电子版《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团支部学生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3)至王常有老师处,务必确认学生姓名、学号等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任何信息错误均可能影响系统导入),纸质版材料须由辅导员老师本人签字确认后上交。同时,请辅导员老师上交电子版《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团支部民主评议辅导员、班主任打分汇总表》(附件4)至王常有老师处留存。
二、注意事项
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将于6月12日至6月14日在学院官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王常有老师,办公电话:0427-2631266,办公QQ:1223306554,办公邮箱:wcy@dlut.edu.cn。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