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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知产学院2018-2019学年团支部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2019-05-27 知产学院 点击:[]

知产学院2016级、2017级、2018级各班级团支部

团支部民主评议工作是奖学金评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团支部建设,深入了解、有效考察团支部成员在思想觉悟、品德修养、集体观念、社会公德、团结互助、遵规守纪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拟于近期开展知产学院2018-2019学年团支部民主评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评议对象

知产学院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

评议时间

5月27-6月4(下周二)

评议办法及相关要求

1.团支部民主评议以各班级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所有符合条件的评议对象均需参与评议,团支部内所有可参评对象总和作为基数,百分比计算方式从前向后依次四舍五入。

备注:

1)在2018-2019学年出国出境、跨校交流的学生是需要参加团支部民主评议的,既要作为评审基数,也要被参评。

2)休学、入伍超过半学年的学生不作为评审基数、不参评。

2.各专业班级团支部必须召开现场会议,务必通知到所有支部成员出席,支部成员根据2018-2019学年的综合表现对所有成员进行互评打分,评议环节应公开透明无异议,辅导员需要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备注:2018-2019学年班级团支部民主评议采用排序打分制

3.在2018-2019学年“精神文明奖学金”评审中严格遵照执行《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奖励办法(试行)》(详见《大学生手册》)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团支部同学民主评议进行排序,排序前7%每人加10分,8%—20%每人加6分,21%—40%每人加2分;排序在后60%的学生无资格申报当年度的精神文明奖学金。

备注:不同排序分值人数计算方法如下:

1)获得10分人数=团支部评审基数*7%(四舍五入);

2)获得6分人数=团支部评审基数*20%(四舍五入)-团支部评审基数*7%(四舍五入);

3)获得2分人数=团支部评审基数*40%(四舍五入)-团支部评审基数*20%(四舍五入)。

4.在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荣誉称号”评审中严格遵照执行《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学生奖励办法(试行)》(详见《大学生手册》)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对于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团支部同学民主评议排序在40%者,根据评选条件授予相应称号。

5.各团支部评议结束后,需要提交《2018-2019学年团支部民主评议排序表》(附件1),须由团支部所有同学本人签字(不可代签)、辅导员本人签名确认。

6.知产学院汇总各班级团支部民主评议结果后将进行统一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

7.本次团支部民主评议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团支部民主评议过程中,若发现有同学私下拉票、串通、贿选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团支部民主评议资格并按照《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评议结果报送要求

各班级团支部6月4(下周二)中午11:30前统一上报《2017-2018学年团支部民主评议排序表》纸质版(正反面打印)、《2017-2018学年团支部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请报送C03-2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cy@。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0427-2631191



知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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