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大连市委教育工委、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表扬在连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以及我校《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试行)》(学处字[2014]9号)文件有关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审核,现将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1届校优秀毕业生及辽宁省、大连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2021学年奖学金评审方案补充细则(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本师生纵向党支部2021年党员发展对象候选人排序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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