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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级经济学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2021-07-10  点击:[]

按照学校实施精英教育,培养精英人才的培养目标,按大类招生是我校实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按大类招生学生的分流和培养工作,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特制定《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级经济学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定于2021年7月13日9:00,在A01-E201召开分流政策说明会;7月15日17:00前,有意向转入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提交2020级经济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附件2)至学院综合办公室。


附件1: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级经济学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附件2:2020级经济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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