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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关于公示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初审结果的通知

2021-09-02 商学院、知产学院 点击:[]

根据《关于开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大学生手册》中奖励办法和《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2021学年奖学金评审方案补充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学生自主申报、上交材料、各评审工作组审查核对,现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详见对应单项奖学金附件)。

重要说明:

1.请所有同学确认各项初审表格中的个人信息是否有误,尤其是学号、姓名信息,若发生错误将直接导致在后续奖学金证书制作、奖学金发放、荣誉称号评审、专项奖学金评审时出现错误,若不及时反馈,出现问题将由个人承担。

2.根据返校工作安排,将原定于9月5日的线下复议改为9月3日线上复议。若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务必于9月3日8:00-12:00之间联系对应单项奖学金负责老师进行复议,逾期不予办理,后果自负。

奖励名称

评审负责老师

邮箱

奖学金申报群

精神文明奖学金

彭博老师

459862614@qq.com

737917151

文体活动奖学金

肖启老师

813163134@qq.com

218811732

社会工作奖学金

齐心愉老师

294551045@qq.com

332649196

科技创新奖学金

王常有老师

1223306554@qq.com

100957291

社会实践奖学金

肖启老师

813163134@qq.com

635318627

3.本次初评结果仅代表初审成绩,加分数、排序均可能因为复议发生变化,所有不参加复议的同学视为对本次审核结果(含本人、他人)均无异议,需尊重复议后的最终结果。

4.在初审结果中,除本人存在的问题外,若发现其他不符合规定、出现矛盾的地方均需要在93日8:00-12:00之间进行申诉、反映。

5.复议仅针对加分项目出现错加漏加等问题,对于没有按时上交材料或申报时未填写的项目一律不在复议范围内。

6.希望所有同学高度重视初审结果公示及复议工作,所有问题均要在复议过程中反馈,逾期不予办理。同时,因本人未参加复议、未在复议时间内进行反馈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本人承担。


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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