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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学院2018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12-11 知产学院 点击:[]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关于开展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2018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决定开展知识产权学院2018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知识产权学院的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专兼职共青团干部及知识产权学院所有基层团支部;

2.“两优一先”具体评选项目为:“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和“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

3.“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不能兼得;

4.知识产权学院将推荐评选优秀团员6名、优秀团干部2名、先进团支部1个,同时被评为先进团支部的班级将追加一个优秀团员名额;

5.根据《【学风建设】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知产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学风建设】关于公示知识产权学院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结果的通知》,“知产学院优良学风班的答辩结果排序将直接作为后续参评优良学风标兵班、校先进班集体、校先进团支部的参考依据”,故本次直接推荐不再组织打擂评选。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及时缴纳团费;

3)积极参加团支部日常建设、团校培训、推优、理论学习等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参评优秀团员的学生团员需学习态度端正,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

(5)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志愿辽宁”注册志愿者;

6)团结团员青年,关心集体,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7)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者优先考虑。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参评优秀团干部的学生团干部应在校区、学院、书院等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团学干部,原则上为 2017 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3)了解团的业务知识,经常创造性地开展富有成效的共青团活动,在工作范围内,为建设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发挥核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显著;

4)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及时缴纳团费;

5)积极参与、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团支部日常建设、团校培训、推优、理论学习等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6)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志愿辽宁”注册志愿者;

7)参评优秀团干部的学生需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

三.奖励办法

1.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对先进团支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同时对相应团支部追加1个优秀团员名额;

3.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予以宣传表彰。

申报说明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要逐项填报申报表。请申报学生认真填写对应附件申报表(务必保证原格式、页数不变,电子版命名方式:班级-姓名-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电子版个人“两优一先”申报表第二页需附注册“志愿辽宁”截图(详见附件三),以上申报材料需于1214日(周五)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dr970418@mail.;

2.知识产权学院2018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打擂时间初定于1217日(周一)中午12:15B08二楼会议室举行,自述时间3分钟,评委提问1分钟。答辩将通过PPT形式进行展示,答辩PPT(电子版命名方式:班级-姓名-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需于12月16日(周日)下午17:00点前发送至邮箱:dr970418@mail.;

3.因团支部获得相关荣誉而产生的追加名额须由对应团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如本团支部内无合适人选,可放弃,但不允许分配给其他团支部,若出现冒名顶替者,将取消集体及个人评比资格;

4.本次答辩将严格遵守申报制及“三公开、一公示”原则,开展推荐工作。

 

                          知识产权学院团委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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