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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推优】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学院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团支部推优工作的通知

2018-10-26 知产学院 点击:[]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进一步规范推优流程,切实做好基层团支部推优工作,更好地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知识产权学院现开展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团支部推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推优”的基本原则

(一) 在读大学生入党,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过“推优”程序

(二)“推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保证推荐质量;

(三)必须严格按照推优的规范流程进行,每个团支部发展人数不超过支部总人数的10%,即1-3人,坚持票数过半原则。

二、“推优”的对象及条件

(一)本次“推优”工作面向知产学院所有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团组织关系在校区者,递交时间未满六个月者,成功“推优”后发展为储备对象,满六个月后党支部再决定是否接纳;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三)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四)严于律己,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六)与他人搞好团结,群众基础好;

(七)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如获得屈伯川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的,参加社会及院校比赛获得荣誉的,担任学生干部的可优先考虑;

(八)在以下几方面有问题的不予竞选在推选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如拉票等;受到过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或存在其他违纪、违规、不文明现象的; 在上学期存在补考挂科现象的。

三、“推优”时间

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0月31日

四、“推优”流程

(一)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中采取自荐参与原则确定参与“推优”的团员人员名单。

(二)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暨推优大会,会议到场人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80%。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被推举团员应获得超过到场人数50%的赞成,选出推荐对象;

(三)推荐对象所在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将意见及审核表返还给所属团支部。

(四)经上级团组织审核后,基层团支部确定最终上报名单,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

(五)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认真审核,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五、“推优”结果上报

(一)各团支部完成推优流程后填写附件一,填写表格后发送至知产学院董睿老师:dr970418@mail.,文件名与邮件主题“专业-团支部推优结果统计表”格式命名

(二)推优结果统计表上交时间截止至10月30日(下周二)12:00。

(三)如有疑问,请咨询董睿老师,电话:0427-2631191,QQ:654902519

 

 

共青团知识产权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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