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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IP人|陶鑫良:法学人才要“瘦身减肥”,管理人才要 “强身扩体”

2018-03-06 知产力 点击:[]

编者按:

随着我国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面对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断扩大、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日益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逐年加强的国内外形势,我国对知识产权应用型人才的同步需求愈发增大。当前我国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需求方面的问题备受关注。为此,本期知产力对话IP人栏目特邀请了资深知识产权专家、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与他就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系列议题进行深入对话。

 

知产力:您曾任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和现任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长期以来致力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请简单介绍一下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历史沿革及现状?

陶鑫良:

屈指数来,我从业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与服务已有三十多年,如今与我当年同时从业知识产权领域而仍然在职的老人似乎已经不多了。所以有人说我是“知识产权过河卒,知产事业见证人”之一,我也就默认了。对于我国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可以说我既是与时俱进的全程目击者,也是躬逢其盛的亲身参与人。我在上海大学原学的专业是冶金工程,也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复旦大学研究生念的原是“经济管理”专业,拿的是理学硕士学位。但1984年底我在上海大学前身之一的上海工业大学工作时,被钱伟长校长、方明伦常务副校长指派去科研处担任分管成果、专利的副处长,奉命创建“上海工业大学专利事务所”。19947月起又被指派参与创建“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随即参加了我国最早的知识产权学术团体“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后又一直奉命担任“人才培养委员会”主任至今,记得先后曾参与组织了第一届到第九届“中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研讨会”。对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我是情有所钟,思亦常萦。

知产力:您长期以来一直以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为己任,并在该行业深耕三十余年,您认为我国高校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历史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能否简单介绍一下?

陶鑫良:

我国高校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历史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迄今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7年至1993年):1987年起人大、华中工学院等个别高校开始培养知识产权第二学位本科生和一些高校逐步开设知识产权类选修课程1985年我国专利法颁行前后,国家教委先后举办了九期培训班,为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培养了专利管理人员和专利代理人共300余人,同步还选送了30人到国外进修专利业务;其他部委所属高校和各地方高校也同步培养了上千名专利代理人和专利管理人员;同步国家教委直属高校与部分其他高校单独或联合建立了专利事务所。当时的高校专利代理人和专利管理人员,多是由理工科与科技情报师资经专利法突击培训后转岗的。198611WIPO和国家教委在北大联合举办了“亚太地区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国际研讨会”。在第一阶段,一方面,1985年我国高校专利工作者发起成立了我国最早的知识产权专业团体“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这批高校专利工作者在从事专利管理和专利代理工作的同时,开始主要面向理工科学生们开设《专利法》、《工业产权法》等知识产权单门课程,课程的教材也大多为他们自己编写,当时面上各高校的法学教师和其他教学研究人员还未能批量参与知识产权教学活动。另一方面,从1987年起,人大及随后的华中工学院、北大等几所高校开始招收本科毕业生再加二年完成“4+2”学制的知识产权法学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教学;陆续培养了我国最早一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的知识产权法学专业人才。


第二阶段(1993年至2003年):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时代背景下,北京大学于1993年秋成立了“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主要招收本科毕业生培养知识产权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同时开始尝试在科技法等硕博士点下培养知识产权法研究方向的硕博研究生。随即上海大学也于1994年夏成立了“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当年和第二年从已完成大学二年级学业的学生中选拔了一批学生分别转入“法学(知识产权法方向)”和“管理学(知识产权管理方向)”本科专业学习并于1996年、1997年相继本科毕业;同时上海大学从1995年就开始直接从高中毕业生中招收“法学(知识产权法方向)”(先后共招收十一届)本科生。上海大学从1996年起开始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工业外贸”硕士点下招收知识产权管理硕士研究生(招收二届),从1997年起在“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等硕士点下招收知识产权法学硕士研究生(已招收二十一届)。从2002年起相继在“社会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点下招收知识产权博士研究生至今。在第二阶段,一方面是继续推进的人大、华中等知识产权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人才培养活动。另一方面是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与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两所知识产权学院的系列人才培养活动。再一方面是例如复旦大学等越来越多的高校内逐步开展的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工业产权法》、《知识产权法》等知识产权选修课程教学活动。该阶段各相关高校的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开始发生重大变化:一是各高校的法学学科和其他学科的教学、研究人员开始大量进入知识产权师资队伍,逐步替代成为主要力量;二是原兼职从事知识产权教学的专利工作者,一部分转岗为专职知识产权教师进而成为中坚力量之一,一部分随着高校专利事务所与高校脱钩的变化而退出了高校知识产权教学活动。


第三阶段(1993年至今):本世纪以来我国高等院校中出现了一波波知识产权办学热潮。第一波热潮是创办“知识产权学院”。自2003年以来,我国高等院校中如雨后春笋般地又增加了33个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学院”,加上原有的北京大学和上海大学的知识产权学院,迄今我国高校中的知识产权学院总数已达35个。这些知识产权学院绝大部分隶属于法学院和依托“知识产权(法学)”学科,极少数作为独立学院,并开始有个别学院转进“知识产权管理”学科(例如2016年秋成立的“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再一波热潮是在建立了知识产权学院的上述高校中,大多随后又依托知识产权学院建立了“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等。又一波热潮是尤其是在2011年以来我国高校中大面积地上马了直接从高中生中招生的71个“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尤其是2011年就有10个高校新上马;2012年继有25个高校续上马,2013年又有17个高校又上马, 2017年还有10个高校再上马。

知产力:经过二十多年的创新和实践,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及其教学模式日趋多样,请介绍一下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模式主要有哪些?

陶鑫良:

扫描二十多年来我国高校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历史,尽我所知,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主要模式有:知识产权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知识产权法学本科或管理学本科;知识产权法或者知识产权管理的硕博士培养;理工本科/知识产权法或管理硕士的“本硕连读”;知识产权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本带专”;知识产权“双本科”;知识产权交叉学科;知识产权MBA。 譬如以我累计执近40年的上海大学及其知识产权学院来看,二十多年来就进行了诸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尝试,其先后进行了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方向)本科生、管理专业(知识产权管理方向)本科生、知识产权“双本科”、知识产权法学硕士研究生、知识产权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业外贸)硕士研究生、知识产权管理研究生班、理工本科/知识产权法硕士“本硕连读”、知识产权社会学博士研究生、知识产权管理学博士研究生等等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改革。

知产力:以上九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涵盖了我国很多高校的教学模式,能否请您就此九种模式,分别详细的介绍一下?

陶鑫良:

 

从我收集到的信息分享,我国高校迄今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主要模式有如下九种:


知识产权法第二学士学位


知识产权法第二学士学位最早曾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主要路径。招生来自本科毕业生尤其是理工科本科毕业生,学制是4+2”共六年,学生在完成了其第一本科专业的四年学业获准毕业并取得第一学士学位后,再经考试择优进入相关高校的后二年的“知识产权法”第二本科专业学习,在第二本科专业学习合格后即取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因为知识产权法第二学士学位的“4+2”六年学制过长,学成待遇不如学习年限差不多的法律硕士,所以“性价比”不高;再加上一些著名高校觉得培养第二学士学位层次太低。所以至今多数高校例如北京大学等已停止知识产权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及培养。


知识产权法学本科或知识产权管理学本科


我国本科层面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起源于上一世纪九十年代,例如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1994年建立后就相继培养了11届“法学(知识产权专业方向)”本科生和3届“管理学(知识产权管理专业方向)本科生。但2003年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序列中在0301法学专业之下增添了类似“狱政学”模式的“知识产权(法学)”(030103S知识产权)目录单列后,近年来知识产权法学本科的人才培养掀起了一波波热潮。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003年成立后是第一个备案设置了“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但起初的七八年间,也仍然只有广州、杭州、上海三地的7所法学专业较有基础的高校设置了目录为(030103S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然而从2011年开始,有一大批高校竞相备案设置了该“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其中2011年就有10所高校设置,2012年又有25所设高校置,2013年还有17所高校设置,2017年仍有10所高校设置;迄今我国已有71所高校备案设置了 “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目录030103S知识产权)。究其原因,其中有一部分原来没有法学专业或者法学专业基础欠厚实的高校,意图借道知识产权法学 本科人才培养,来实现其增加或者提升其法学专业发展的目标。但在上述已经设置了“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的71所高校中,其中既有法学基础厚实的法律院校与综合基础较好的985211高校,也有原来并无法学专业积累的二本、三本高校,参差不齐,相对悬殊。知识产权管理学本科人才培养,自上海大学上世纪九十年代有过几年尝试旋又停止后,至今未见哪所高校有进一步的探索和推进。


知识产权法以及知识产权管理硕博士


重点面向理工本科毕业生招生后纳入知识产权法学硕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以及知识产权管理学硕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这是多年来我国高等院校中培养知识产权研究生的主要管道和基本模式。全国迄今有近百所高校在知识产权硕博士研究生层面招生与培养。其中绝大多数培养的是知识产权法学硕博士研究生,只有极少数高校同时或者单独培养知识产权管理硕博士研究生。这一类培养模式迄今最大的限制性环节,在于或者法学学科、或者管理学学科本身的模具化、格式化、割裂化学科建设的条条框框,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凸显的交叉性、复合性、应用性特点之间的冲突。


理工本科/知识产权法或管理硕士的“本硕连读”


2004年在上海市政府的支持下,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首先推出理工本科/知识产权法硕士“2+2+3”年本硕连读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创新模式。第一个“2”是指理工本科一、二年级的2年,学生按其理工本科专业高考入学和就读;第二阶段的“2”是理工本科三、四年级的2年。从已完成理工科专业前2年学业自愿报名的学生中筛选择优进入后2年的“理工本科/知识产权法双学科”学习。在这后2年中,不但仍要全面完成其理工专业的相关课程学习及毕业设计,同时还需要学习知识产权法及管理的相应辅修课程。在此基础上的本科毕业生可以自愿报名参加理工本科/知识产权法硕士的“本硕连读”选拔,每年从中择优一批直升研究生进入理工本科/知识产权法硕士的“本硕连读”的第三阶段即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理工本科/知识产权法硕士“本硕连读”的3年硕士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安排基本同于 “知识产权法硕士研究生”。该培养模式曾被上海市连续几年列入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推广项目;但由于与越来越强烈的模具化、格式化之学科管理存在冲突;上海大学在持续十年培养出了近200名“本硕连读”研究生后已暂停招生。


知识产权法律硕士


法律硕士属于应用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是1984年初最早推出的三个应用专业硕士学位(法律硕士、金融硕士、工程硕士)之一;随后又曾经推出法律硕士中的“知识产权法律硕士”(记得当时有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华中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五所校院曾被授予“知识产权法律硕士”资质)但后来又逐步淡出。现在我国较多高校尤其是政法类高等院校通过法律硕士管道招收特别是具有理工背景的本科生,进一步培养知识产权方向的法律硕士。


知识产权“本带专”


所谓知识产权“本带专”,是指要求学生在完成“知识产权(法学)”本科学习阶段,同时完成另一个理工科专科学业,同步取得“知识产权(法学)”本科学历学位和相应理工专科学历。“知识产权(法学)”本科学历学位保证了报考司法统考的资格,理工专科学历保证了报考专利代理人的资格。


知识产权“双本科”


知识产权“双本科”就是对理工科本科生的知识产权法学第二本科专业教学;其学制是“4+0”(其实是“2+2”)共四年。从完成了理工科第一专业前二年学业的学生中择优筛选进入后二年的“理工科第一本科/知识产权法第二本科”的双本科学习。在后二年中不但仍要全面完成理工科第一本科专业的课程学习及毕业设计等;同时还需要完成知识产权法第二本科专业相关学分的课程学习;其实属于“单学位,双本科”。其取得的学位仍为理工科第一本科专业的学位证书,同时具有“双本科”(理工第一本科专业加上知识产权法第二本科)学业的学历证书。譬如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1994年至1998年期间就曾培养上百名知识产权双本科生。但随着高等教育规范管理及管理改革,知识产权双本科的培养模式已经消失。


知识产权交叉学科


根据国家交叉学科建设的现行规范,在高校原有不同学科硕博士学位点下面自主设置相应的知识产权交叉学科硕博士学位点。例如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在同济大学现有的经济学、管理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设计学等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点之下,去年自主设置了知识产权交叉学科博士点并已在教育部备案,将于明年在知识产权与竞争、知识产权与经济、知识产权与管理、知识产权与科技发展四个研究方向开始招生。


知识产权MBA


MBA属于“工商管理”应用专业学位,知识产权MBA应当是目前我国研究生培养构架下培养知识产权应用经营管理人才的优化路径。类比于法律硕士与“知识产权法律硕士”,可以考虑在MBA甚至于EMBA中设置“知识产权MBA”或者“知识产权EMBA”。而且知识产权MBA较之知识产权法律硕士,更贴近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运作实践,应当是培养量大面广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的首选渠道。知识产权MBA教学应当注重其应用性和实践含量,加强法商融合、实践应用之教育内容的比重,尤其要注重培养企事业单位迫切与大量需要的具有理工科本科背景的懂科技、懂法律、懂管理、懂经营的复合型、综合型、交叉型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专业人才。但多年来我国高校例如暨南大学与上海大学等,在“知识产权EMBA”或者“知识产权MBA”方面跃跃欲试,但迄今尚未全面落地实践。


据笔者的不完全调研,我国高校迄今已经有上述9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但或许由于笔者的信息收集有限,可能我国高校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还存在其他优化模式及其有效经验。

知产力: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迄今已经取得了许多成绩,但也会存在一些问题。您认为,我国当前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还面临哪些主要问题?

陶鑫良:

 

三十来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承上启下,继往开来,厚积薄发,成绩斐然。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先后开始培养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九十年代中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接踵成立并开始着力培养知识产权本科生与硕博士研究生;本世纪初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校相继成立知识产权学院,风起云涌,遍地开花,全方位、全层次、全过程培养知识产权人才。迄今我国高校内已经建立了35个知识产权学院和数近百计的其他知识产权教学研究机构;已有71个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开设了“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有上百所大学正在培养知识产权硕士研究生,几十所大学正在培养知识产权博士生,知识产权学历培养已经蔚成规模。我国高校等也一贯重视知识产权在职教学,源远流长,推陈出新,近十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主管部门又主要背靠大学先后组建了二十多个“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知识产权在职培养也已成绩明显。总而言之,经过三十来年来的前赴后继与厚积薄发,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奠就了相当的规模。可以说是:“院系建设遍地开花, 培训基地雨后春芽, 人才培养前赴后继, 知识产权千军万马。”可以说, 至今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现在有像我国那么多的“知识产权学院”,也没有一个国家每年像我国一样有那么多的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毕业生与毕业研究生。


但我国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也存在着“多而不优,大而不强”的局限;更呈现出“学难致用,供需脱节”的瓶颈;而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数量与质量也是“老生常谈,常谈常难,常谈常新”的老大难问题。有多家企业(有民企也有国企,有外企也有内企)主管知识产权事务的老总都讲:我国高校培养出来的知识产权人才,企业往往用不上;而企业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高校又未能对口培养出来。我国高校在学培养出来的知识产权人才,普遍存在着“偏重法律轻经营,偏重理论轻应用,偏重概念轻实务,偏重模板轻特色”的现象。根据“市场决定方向,需求决定培养,应用就是导向,数量转型质量”的原则,需要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去虚务实,供需对口,应当“数量转型质量, 增强应用导向, 法学瘦身减肥, 管理迎需跟上。”知识产权是创新之魂;强国建设乃人才为本;市场导向靠需求指引;应用人才乃画龙点睛。笔者以为,我国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重心在应用人才的培养,我国当前最迫切需要培养的是既能“上望星空”,又能下接地气的真抓实干、能征善战的知识产权应用人才,尤其是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应用人才。我国必须注重知识产权应用人才培养,包括知识产权应用人才的在学培养和在职培训。前者指的是通过例如长达多年的知识产权硕博士研究生等学历培养,后者指的是循非学历培养路径即通过各种各样的知识产权培训项目的非学历培养。


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瓶颈在于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最优化模式创新,就应当是突破我国高校中现有学术性的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学学科与管理学科彼此分离、相互平行的传统形态,创新设置融合一体的“知识产权”应用专业学位及其硕博士学位授予点。我国应着力培养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积极推进我国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的在学培养与在职培训的双管齐下和比翼双飞。


如前所述,三十余年来,我国高校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与时俱进,成绩明显,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的培养厚积薄发,人才辈出。但相对而言,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实务人才之培养较为薄弱。而当前我国大中企业、高新企业等尤其迫切需求的是善管理,能经营的知识产权经理人;中小企业当前尤其迫切需求的也是会操作,能动手的知识产权实践者。十年前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之“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战略措施中,明确提出了我国应“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的战略任务。据当时相关调研报告的预测,至2020年期间的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需求中至少75%以上应是企事业单位需要的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包括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而当前“国家十三五知识产权人才规划”的目标也是将我国知识产权人才总量提升至50万人,而其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就30余万人、高校与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又近3万人,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再15万人,这三者总计就占我国“十三五”规划期间知识产权人才需求总量的95%以上。所以说,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人才战略和落实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的重中之重,就是着力培养企事业单位包括中介服务企业迫切大量需求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的应用实务人才。

知产力:如您所言,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存在着“多而不优,大而不强”等诸多问题,那么您认为应当如何破解上述问题?

陶鑫良:

纵观当前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现状形势,当务之急应有机平衡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法律人才与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着力培养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与操作者。一方面,知识产权“权利法定”,没有法律就没有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产权法律基础。但另一方面,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更需要商业头脑与经营思维。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顶层设计”归属于企业的整体商业战略。对企业而言,知识产权战略的谋篇布局?知识产权权益的得失予取?知识产权纠纷的攻防进退?知识产权诉讼的或战或和?都是“为了姓商才姓法”, “姓法更是为姓商”。 即使遭遇上知识产权诉讼这样的典型法律行为,也通常仍然是“法律背后是商业,案件背书是利益。醉翁之意不在酒,讼争本质是商战”。这时企业根本关注的仍是诉讼案件背后的市场份额争夺与商业利益博弈。究竟是打还是和?是这样打还是那样打?企业首先要做的是基于企业商业战略的总体评估和顶层设计,进而再分拆诉讼案件之具体应对方略包括法律因应之策。因此,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不但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产权法律基础(也希望最好具有相关专业基础与相应技术背景),同时更必须具有或者更需要商业头脑、经营思维以及相应的管理才干与协调能力。

知产力:众所周知,多年来我国高校内已建知识产权学院和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中心培养的本科生与硕博士研究生,但大多疏于经营管理能力的培养,较难全面满足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培养的实践需求,针对这一问题您是如何理解的?

陶鑫良:

 

多年来我国高校内已建知识产权学院和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中心,但其教学内容及其毕业生知识结构较多偏析于法学及法律专业,大多疏于经营管理能力的培养。这也许可以准确匹配于公、检、法、司等知识产权法律系统的人才需要,但较难全面满足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培养的实践需求。如今在我国企业以及在我国的外企中现有的知识产权经理人中,很多出身于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法学专业,但他们今天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能力,可能不是来自当年学校的耳提面命,而是来自走上工作岗位后的自学成才,更多来自多年的企业经营管理实践和市场环境熏陶。


我国高校倒是应当把这一批已经轻车熟路、老马识途的知识产权经理人请回校园充实专职或者兼职师资队伍,共同推进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如前所述,鉴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学人才培养的产能过大及其供需不符,而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培养的产能不足及其经验缺乏,故我国高校内的知识产权法学人才培养应当“瘦身减肥”,而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应当“强身扩体”。


一方面,应当继续通过法学专业继续合理培养社会需要的多层次的适量的知识产权法学与法律人才。但鉴于已有三十多个知识产权学院、近百个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中心专门培养法学专业之知识产权硕博士研究生的既成规模,再盲目发展则可能会引发产能过大,供需失衡。特别是近年来雨后春笋,方兴未艾的71个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一哄而上且层次偏低的异常形势,我国高校内迄今培养知识产权法学人才的这一传统“主干道”上已经车水马龙,已近人满为患。尤其教育部因“法学专业”十多年蝉联“毕业生最难分配专业”后,近年收紧审批新的“法学专业”,同时在法学专业大类内又新试行较宽松的“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所以一些没有知识产权教学研究基础的高校张冠李戴,移花接木,将“知识产权专业”当“法学”专业办,一下子蜂拥而上了几十家。其实知识产权的就业范围远小于法学范围,2014年“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就曾经入围教育部“毕业生最难分配专业”的红牌警告名单。而且知识产权专业尤其需要前专业背景,其最佳培养层面应当在于硕士研究生层次,故我国已如此大规模的“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发展态势应当及时遏制。


建议我国高校中的知识产权法学人才培养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应“瘦身减肥”,对移花接木,名不符实的“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应当迅速叫停,至少不再盲目发展新的“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而我国高校内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则应当“强身扩体”,相对于我国高校历史形成的通过法学类专业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主干道”应该审时度势加以改道,应在新形势下努力探索我国高校通过管理类专业大力培养经营型、复合型、应用型之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实务人才的“新路径”。

知产力:我国企事业单位的规模不一,情势各别,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需也各有不同,那么我国高校针对此种情形,应如何培养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

陶鑫良:

 

当代企业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与时俱进,日新月异,最具动态度与时代感,最富实务型与操作性。且我国企事业单位的规模不一,情势各别,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需要也是春兰秋菊,各有所求。所以我国高校培养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也应当兼顾共性和个性,各具特色,相辅相成,优先倾斜于企业应用型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知识产权本来是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和复合学科。但按照我国现行学术型学科设置框架,我国高校不得不或将知识产权应用人才培养纳入法学学科,或将知识产权应用人才培养纳入管理学学科,鉴于我国当前的学科管理的“模具化”形态,都呈现有削足适履、刻舟求剑的问题和限制。而我国研究生应用专业学位及其人才培养的发展态势,给我国知识产权应用人才培养提供了时代机遇和发展空间。我国相关主管部门已经阐明:今后我国硕士研究生培养将主要覆盖于应用专业学位,今后我国博士研究生培养将由学术研究型学位与应用专业型学位“平分秋色”。而如能设立“知识产权硕博士应用专业学位”则就不必再受学术型性质的或者法学学科、或者管理学学科的“模具化”限制,可以融通知识产权应用法律与管理等各方面的内容。所以,建议尽快创设熔“经营、管理、法律”等于一炉的“知识产权应用专业硕博士”学位体制及机制,积极培养包括具有理工背景的企事业单位迫切需求的复合型、交叉型、应用型的知识产权应用人才。


我国高校应当主要在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组成的在学层面上和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等在职层面上,通过在学教育(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在职培训)双管齐下,从而多层次、多元化、多样性地培养社会需求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其中应注重突出硕士研究生层面的人才培养;而硕士研究生层面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应当注重及时创新设置应用型知识产权硕士应用专业学位培养。而在尚未成功设置知识产权应用专业硕士学位前,可以依托现行知识产权方向的法律硕士与MBA硕士培养管道 ,借船出海以解燃眉之急,先期培养一批企事业单位急需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但最终希望能尽快增设“知识产权硕博士应用专业学位”,藉以通过在学培养和在职培训的双通道,双管齐下,左右开弓,打开最近通道和开辟最佳模式,藉以培养出我国企事业单位最迫切需要的接理工、懂法律、会管理、善经营的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应用人才。

知产力:知识产权的学位地位及其发展路径,可谓是当下及未来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大命题,针对此问题您是如何理解的并有何建议?

陶鑫良:

 

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之当前的最大瓶颈在于知识产权的学位地位及其发展路径。现在高校内的学科发展及其人才培养,“既少不了一顶‘硕博士点’的帽子,也少不了一双‘本科专业’的鞋子”。“硕博士点”的帽子校内连着研究生院(处),再向外连着教育部的“学位与研究生司(国务院学位办)”,没有这顶“硕博士点”的帽子,恐怕校内外发展高端什么也不是。‘本科专业’的鞋子校内连着教务处、再向外连着教育部的高教司,没有这双“本科专业”的鞋子,恐怕不能分享“户口米”而在校内无立足之地。


我国现行学位制度将学位分为学术学位(Academic Degree)和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学术学位主要面向学科专业需求、培养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研究的专业人才,其目的重在学术创新,培养具有原创精神和能力的研究型人才。专业学位主要面向经济社会产业部门专业需求,培养各行各业特定职业的专业人才,其目的重在知识、技术的应用能力,培养具有较好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素养的特定社会职业的专门人才,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等。我国学术学位又进一步划分学科层级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共设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3个学科门类。学科门类用二位码表示,如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等。同一学科门类下可设若干一级学科。法学学科门类下就设了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安学等6个一级学科,均授予法学学位。


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专业目录(2011年)》中设置了110个一级学科。一级学科用四位码表示,如:0101哲学、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0301法学、0302政治学等。2015年又在“工学”门类下增设了“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学科代码为“0839”,授予“工学”学位。因此现有111个一级学科。原来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面可设若干二级学科,如法学一级学科下设了法学理论030101、法律史0301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刑法学030104、民商法学030105、诉讼法学030106、经济法学03010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8、国际法学030109、军事法学03011010个二级学科。但2011年以来我国践行了突出甚至于仅仅发展一级学科、淡化甚至于取消二级学科的学科发展路径,不再发展新的二级学科,甚至于倾向逐步取消已有二级学科的“说一不二”或者“唯一废二”的发展格局。所以,尽管2008年已经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明确表述:“设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但在这“说一不二”的学术学位学科发展格局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的学术学位制度不但不能明确建立,而且本来凸显应用型、交叉型、复合型的知识产权学科发展将严重陷入“法学”一级学科或者“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更加强化的相对固化的系列“模具”之中,严重不能顺应知识产权本身的学科发展和事业发展之客观需要。


而我国的研究生学位发展的方向已经指明,未来在硕士研究生层面将全面推展应用型的专业学位,基本上不再保留学术学位。而自2013年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已开始超过学术学位研究生的招生(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量为666805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318427人,占47.7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348378人,占52.25%)。


而未来在博士研究生层面也将是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与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平分秋色。我国应用型的专业学位制度自1984年开始试点“工程硕士、金融硕士、法律硕士、临床医学博士”的“三硕一博”专业学位开始,发展至今天已有包括教育学等在内的硕士专业学位40种,博士专业学位5种。例如教育学就不但有专业硕士学位,也有专业博士学位。知识产权学科完全可以学步教育学,在应用型的专业学位方面申报设置包容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管理乃至于涵盖知识产权经济、文化等的应用型的知识产权学科硕博士专业学位。这可能是知识产权学科在当前学术学位“说一不二”、无法逾越的时代背景下,最有可能且最佳化的知识产权学位发展之路应当就是专业学位的“知识产权硕博士学位授予点”申报并落实。专业学位主要面向经济社会产业部门专业需求,培养各行各业特定职业的专业人才,其目的重在知识、技术的应用能力,培养具有较好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素养的特定社会职业的专门人才,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等。而应用型、交叉型、复合型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之最合适的学位发展之路,就应当是避免陷入或者法学一级学科、或者管理学一级学科之模具化的专业学位,就应当积极争取设置 “知识产权硕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

知产力:就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现状来讲,您对我国未来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或建设方面有哪些建议?

陶鑫良:

综上所述,围绕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在学培养与在职培训及其学科设置与教学格局,就促进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在学培养与在职培训,提出以下六项具体建议:一是建议尽快锐意创新设置熔“经营、管理、法律”等于一炉的“知识产权专业硕博士”学位制度,培养复合型、交叉型、应用型的知识产权中高端应用专业人才。二是建议打破当前学术学科的发展“只一不二”的格局,积极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设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即使在目前学术学位“说一不二”的格局安排下,破格建立“特区型”的知识产权法学二级学科和知识产权管理学二级学科。三是建议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尤其是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置于知识产权硕士层面,应当大量培养知识产权硕士研究生尤其是知融识产权管理与法律应用于一体的知识产权硕士研究生。四是建议逐步将知识产权教学内容调整进入本科生、研究生的素质教育范畴,将知识产权课程列为理工农医、文史社哲、经贸管经的所有本科生、研究生的素质教育必修课程或者限修课程系列。五是建议对“知识产权(法学)本科教育“减肥瘦身”,今后一般不再新批准“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对已经获批的71所高校已经设置的“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应当严格进行复核,对不具备办学条件者应当限期改善补强或者立刻禁止叫停。六是建议整合全国范围内现有的与将再增加的数十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及其相关资源,建设藉以研究与咨询相关问题的高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研究中心”,进而组建全国知识产权在职培训与在学培养的统一和智能网络 ,分层与分类优化和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中心集群的在职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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