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委员会章程(试行)

2020-10-13 商学院、知产学院 点击:[]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更好规范、指导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委员会各部门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建设,特制定本规章。学院团委成员应当严格遵守、认真履行。

第二条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委)是在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和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的优秀青年组织。

团委成员坚持正确的工作原则和组织制度,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本着“博学求是为基,成长成才为先,服务管理为主”的核心组织理念,积极组织开展学院青年团员成长成才的思想政治活动,以引导学院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 团委成员需以宪法、法律及地方性法规为最高原则,以大连理工大学校规、校训为基本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章 团委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凡在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正式注册的本科生,承认本规章,具有中国共青团团员身份,不分民族、性别,有资格成为团委成员。

第七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成员均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成员有参与团委活动的权利;

(三)成员有以正当方式监督各级学生骨干,并提出合理批评、建议的权利;

(四)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学生,不享有上述权利;

(五)其他符合学院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八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本章程;

(二)成员应该配合学院团委的各项活动安排,维护学院团委的利益;

(三)成员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利;

(四)学生骨干应当诚信正直、团结友爱、明辨笃实、乐于为同学服务。不得互相推诿,敷衍塞责。

第三章 团委架构设置及工作内容

第九条 团委内设机构

(一)团委内设书记、常务副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书记是上级委派的指导教师常务副书记、副书记由学生担任

(二)团学下设书记团与六个工作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理论学习部、社会实践部、创新创业部各工作部门指定书记团成员负责,其中常务副书记主要负责组织部、理论学习部工作事宜;副书记1主要负责办公室、宣传部工作事宜;副书记2主要负责社会实践部、创新创业部工作事宜。部门设置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做必要调整;

(三)书记团由常务副书记、副书记组成,各工作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干事的名额视具体情况而定,团委各部门和团支部委员相对应,共同开展班团一体化工作;

(四)各团支部由团总支、团委统一领导管理。各团支部支委会、班委会由团支部书记与班长直接领导,团支部重大问题由支委会讨论决定,上报团总支、学院团委批准后才能执行。

第十条 岗位职权

(一)团委书记职权:团委书记全面主持学院团委工作,并负责指导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开展;代表学院团委参加各项会议;听取全体同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采纳或处理;

(二)书记团职权:团委常务副书记、副书记在团委书记的指导下开展学院的各项活动,协调与学校团委、校区团工委的关系;书记团与主席团合作,负责全学院学生思想教育、组织宣传、文体活动、心理健康等工作,及时向基层团支部传达上级团组织精神,带头遵守团的决议;指导所负责工作部门工作,协调各工作部门之间的 系,监督其工作落实情况;

(三)部长职权:部长领导所在部门成员开展各项工作,实行部长负责制;协调好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带领本部门协助其他部门完成重要活动;负责与其他院系对口部门的外联工作;

(四)副部长职权:负责协助部长完成本部门的工作,负责干事开展日常工作;在部长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团学会议时,可以代替部长参与会议,完成所属部门的工作汇报;

(五)干事职权:在部长、副部长指导下协助部长、副部长完成本部门各项工作。

十一 工作部门职责

团学各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职责要求开展相应活动,积极认真配合团委,建设团委,服务学生。

(一)组织部

对接各班团支书,主要职责如下:

1.全面统筹学院团委各项工作,加强学院各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指导各团支部开展“三会两课一制”

2.管理团员团干部日常工作,指导理论知识学习及团日活动开展,引领学院团委政治导向

3.负责学院团学成员的纳新换届、培训考核;

4.负责团内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发展新团员、团支部推优和团关系转接等工作

(二)理论学习部

1.价值引领传承红色基因开展多种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如理论学习小课、党章党史知识竞赛、一二九观影、红色社会实践和理论学习月等

2组织举办爱国主义系列座谈会,将理论学习与日常结合,打造接地气与趣味化的理论学习。

(三)宣传部

对接各班宣传委员,主要职责如下:

1、建设与运营微博、微信、官Q等新媒体公众号,通过平台发学院、学校活动的前后期宣传以及部门主题推送

2、对校内与学院相关以及学院内部各种讲座、会议、公开课、文体项目等各类重要活动进行拍摄记录、文字报道、后期处理,及时推送新闻稿件

3、配合团委学生会其他部门进行宣传,并对其精品活动进行推广与介绍同时,对校园优秀人才进行专访并通过官方平台进行经验分享。

4、与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各个班级保持联系,确保各班级集体活动、主题班会得到及时宣传,并保证宣传部各项宣传工作落实到各个班级

(四)办公室

对接各班班长,主要职责如下:

1、教室借用。充分合理有序利用E03、E02、A01C03活动室,避免活动室设备因盲目使用或超负荷运行而损坏,维护校园财产,特规定学生需向团委办公室递交活动室申请表,获得批准;

2、财务报销。组织各部门财务人员统一报账,负责统计各部门每月活动开销,按时进行报账工作;

3、第二课堂申报。管理与统计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学时申报工作,并严格把关同时每月一结,由官网发布通知公布学生参与活动情况;

4、物品借用。借用物品主要分为展架、宣传栏和其他物品。团委办公室规范借出物品的管理和使用,满足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各部门日常宣传活动开展的需要;

5、会议记录。团委例会做好会议记录,以便日后工作回溯;

6、活动总结。定期收取各部门工作总结及后期工作计划,明确团委工作进程。

(五)社会实践部

1、承接上级部门如校区实践中心、校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安排的活动如社会实践报告评审、社会实践打擂答辩、社会实践申优答辩等;

2、协助并指导本学院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相关活动联合其他院系实践部共同开展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相关活动;

3、开展学院特色社会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实践中的理论学习。

(六)创新创业部

1、积极组织学院同学参与校区举办的科创类、创业类赛事例如“攀登杯”创业大赛等;

2、培养学院同学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精神,定期举办科创经验分享会,组织科创竞赛,营造浓厚的科创氛围

3、协助学习部举办保研、四六级、考研、出国等经验分享会,搭建一个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老师,学生与学校的沟通桥梁,帮助学生对自己的大学生活有清晰的认知和严谨的学习生涯规划

第四章

十二 章程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三 章程自下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13日


上一条:【重要公告】关于大连理工大学党委第五巡察组结束工作的公告 下一条: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会章程(试行)

关闭